宿迁市宿豫区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83年8月,原名宿迁县环境监测站,1988年成立县级市,更名为宿迁市环境监测站;1996年区划调整,更名为宿豫县环境监测站;2004年3月区划调整,更改为现名,隶属宿豫区环境保护局直接领导,业务上受宿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。本站属三级监测站,是具有技术监督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。本站1994年获省“优质实验室”称号,1995年4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,2000年4月、2005年10月分别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复查,2002年12月通过省厅标准化验收,2003年3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标准化验收。内设监测分析室、业务技术室、综合计划室三个科室,现有在岗职工17人,其中高工1人,中级职称6人,大专以上学历12人。全站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,其中监测用房1000平方米,拥有大中型监测仪器设备60台(套),固定资产500万元。可开展水、气、声、生物、土壤领域68大项监测技术服务。
公司主营产品/技术/服务:
委托监测服务、验收监测服务等 |